各学院(中心):
依据河北大学《河北大学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校教字〔2019〕14号)(附件1)的规定,现面向我校全体新生和拟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新入职教工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培训和考试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1. 新生:有实验课、因教学科研任务需要使用实验室的一年级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在校期间无实验课也不使用实验室的新生自愿参加培训和考试。
2. 拟进入实验室工作的新入职教工:包括有实验课的教师、因科研任务需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实验室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考试的形式和范围
培训以线上学习为主;考试为线上考试。培训考试内容共涉及实验室安全通识、化学安全、医学生物安全、机械建筑安全、电气安全、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八大类实验室安全知识。各学院(中心)具体考试内容范围及题目分配比例见附件2。
三、培训与考试安排
1. 在线自学、练习与模拟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即进入自学、练习与模拟考试阶段。请各位考生根据考试范围进行自主在线学习、练习和模拟考试。
2.登陆方式
电脑端: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地址为http://sysaqks.hbu.edu.cn/;或经综合实验中心网站主页的“实验室安全考试系统”进入;
手机端:关注“平安实验室”微信公众平台,点击菜单栏“安全服务”,点击子菜单“实验室考试”进入。
新生和教工登录账号和密码为统一认证系统账号和密码。
3.正式考试
(1)时间安排: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1月6日
(2)考试形式:在指定时间内自行访问系统进行在线答题考试。
(3)考试说明:每名考生均有3次考试机会,取其中最高分数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答题时间为60分钟,题数:100道,满分:100分,合格分数:90分(含)。答题期间如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未完成本次考试,考生在15分钟之内重新登录,系统将恢复答题中断前状态允许继续作答。
4. 补考
对未能通过本轮考试(90分以下)的考生将要求重新考试,具体补考时间等事宜由所在学院(中心)另行安排,在11月13日前完成。补考后仍未能通过的,学校将向所在学院(中心)发布《实验室安全准入预警通知书》,禁止其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操作。
四、考试成绩单及承诺书存档
请学院(中心)在11月18日前,汇总本次考试信息,填写《2023年实验室安全考试情况记录》(附件3),电子版和签字盖章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综合实验中心邮箱syb@hbu.edu.cn;同时,各学院(中心)将《2023年实验室安全考试情况记录》、总成绩单、教工签字的《安全承诺书》留档;研究生新生打印本人的《安全承诺书》和《考试合格证》,经本人签字、导师签字后,上交学院(中心)留档,保存至该生毕业离校两年。
五、其它说明
本次培训为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的开端,各学院(中心)在此基础上应根据学科和专业特点进一步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同时各实验室应根据自身制定的危险源规范、危险实验SOP进行专业性培训,留存培训记录(见OA系统2023年3月15日科研学科《关于更新实验室安全规范系列文件和做好安全准入的通知》),全面精细化的掌控实验室危险源情况,规范操作,掌握应急处理技能,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顺利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5079577
综合实验中心 安全工作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