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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防汛工作的通知

2022-06-09

各单位:

当前,我省已进入汛期,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防汛工作部署,全面深入排查校园风险隐患,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防汛度汛工作,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防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完善工作预案。防汛工作是学校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防汛工作小组,完善防汛工作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密切关注气象信息和天气变化,严格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指导方针开展工作。为确保防汛工作组织有力,请各单位于615日前将防汛工作预案的电子版和扫描版(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后勤与资产管理处邮箱hqzc@hbu.edu.cn

2.全面排查风险,做好物资储备。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按照防汛要求对所属房屋、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地下室、实验室、配电室、水电管网、留宿学生公寓以及楼宇一层、在建工地等重点部位,建立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落实防汛各项措施,严防溺水、触电等灾害事故发生。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后勤部门在雨季来临前将防汛抢险装备、防汛物资储备到位,做好日常保管、维护、发放等工作。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到所在校区指定地点领取防汛物资(联系电话:五四路校区:13731664426;七一路校区:13102986933;裕华路校区:18603128850)。

3.严格值班值守,保证通讯畅通。各单位要严格汛期值班值守,防汛工作小组成员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密切关注气象、水利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高度重视汛情信息报送工作,遇有重大汛情、险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校,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各校区24小时报讯电话:五四路校区:5079568;七一路校区:5073110;裕华路校区:5078534

河北大学防汛安全工作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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