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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政工专业职务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10-02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政工职评办《关于组织申报参评2020年度政工专业职务人员组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现将我校政工专业职务推荐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条件及指标

1.本次申报级别为高、中、初级,可转评。具体参评人员范围及条件见附件《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

2.参评人员须在管理岗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并拿管理岗位工资。

3.申报参评中、高级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政工业务考试,合格者方可参评。

4.根据上级要求,今年继续适当降低对论文、著作的要求。核心期刊文章不再作为申报高级政工师及其以上人员的硬性评审条件;参评人员发表的论文、著作为第一作者的可以作为申报评审条件。

5.调入人员和人事代理人员的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

外省调入我省所属事业单位后仍从事政工专业的人员,参照转评办理。

人事代理人员的政工专业职务评审参照企业人员评审,人事代理人员的人事关系转为事业编制后,参照转评办理。

二、组卷要求

1.所有申报材料要统一规范,不再退还。申报材料由基层党委负责审核,并在每页上加盖基层党委公章。

2.申报参评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请于10月5日上午到主楼710室领取评审表,评审表一律手工填写(一式三份)。

3.参评人员的政工专业工作经历(能力)项目由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其专业水平和工作实际能力,在《河北大学申报评审政工专业级职务人员量化评审表》中直接打分,并签字盖章。

4.有关参评人员所参与获得集体荣誉、称号等内容,由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出具证明,写明集体荣誉称号名称、所起作用顺序人员名单、参评人所列名次,并签字盖章。

5.请参评人员严格按照附件中要求做好评审材料的填写和组卷工作。打印时请将备注字体删除。论文需提供网上检索页或检索证明,网上检索不到的,需提供原件。

6.材料清单

①《河北大学申报评审政工专业级职务人员量化评审表》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

②《河北大学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纸质版一份(基层党委签字盖章)

③《河北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纸质版三份(手工填写,一份黏贴考试合格证原件)

④《申报评审政工专业级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纸质版(正反打印、一式两份)、电子版

⑤思想政治案例文章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

⑥组卷要求中的《政工专业职务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签字装订到复印件中

⑦《河北省申报评审政工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登记表》电子版

凡组卷杂乱无章、材料不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三、报送时间和要求

请于10月7日上午12:00前,将所有评审材料复印件装袋报送至主楼710室,电子版以“姓名+申报专业职务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xuanchuanbu@hbu.edu.dn

所有评审材料复印件暂不装订,待推荐结果揭晓后,再通知相关人员组卷装订。

联系人:谢红梅,电话:5020597。

河北大学政工专业职务推荐小组

2020年10月2日

附件:

1、附件1 省委宣传部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办法》的通知.docx

2、附件2 河北大学政工专业职务评审量化指标体系.docx

3、附件3 河北大学申报评审政工专业__ _级职务人员量化评审表.docx

4、附件4 河北大学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docx

5、附件5 2020年度政工组卷要求.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