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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教学科研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指导意见和绩效考核办法解读会

2018-01-11

为加快推进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实施,更好地指导各教学科研单位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2018年1月9日下午,在主楼304会议室召开了《河北大学教学科研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指导意见》和《河北大学教学科研单位绩效考核办法》解读会。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小组组长、党委常委王培光,人事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研究生学院等绩效工资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教学科研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出席会议。会议同时邀请各教学科研单位班子其他成员一同参会。会议由人事处副处长李汉才主持。

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小组副组长、人事处处长孙胜存介绍了绩效工资改革背景、制定过程,详细解读了《河北大学教学科研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指导意见》和《河北大学教学科研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并就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部署。科学技术处处长张金超对科研任务考核评价办法进行了解读。

学校绩效工资工作小组组长、党委常委王培光从国家绩效工资政策变化宏观层面和当前“放管服”改革两方面,解释了实施校院二级绩效工资改革的必要性。他指出,学校当前处于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大学建设以及“双一流”建设的重大机遇叠加与交汇期,各单位要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和“一省一校”建设目标,结合各自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工作实际,稳步推进绩效工资改革,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热情,发挥教学单位办学自主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各项事业更好更快发展。